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助力“书香临汾”建设,全面保护好临汾历史文化遗产,丰富临汾地域文化底蕴,促进临汾地域文化传承,满足人民群众对我市历史文化知识的需求,临汾市图书馆面向全市开展地方文献、特色文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范围
(一)清朝及以前历代王朝形成的与临汾地区有关的各种古籍善本、报纸期刊、圣旨、诏书、敕令、咨呈、布告、奏表、手谕、诰命、敕谕、禁令、盟书、申状、契约、印章、证照、公报、告示、诉讼文书、来往信函以及重要的碑文、铭文、碑刻、拓片、货币等。
(二)民国时期各级党、政、军、社会组织、民众团体、公私营企业、公私立学校、官僚资本家和外国在中国设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形成的与临汾有关的政策、法令、条例、章程、会议记录、纪要、工作报告、公报、年刊、年鉴、汇辑、专题资料、内部出版物等有关文件资料、音像记录,以及反映各种抗日武装力量开展抗战、宣传支援抗战、日本侵华罪证、纪念抗战胜利等方面的档案史料。
(三)建国前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革命组织、革命根据地、革命政权以及革命活动家在临汾地区开展革命斗争和群众运动中形成的与临汾有关的各种档案史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形成的记录和反映临汾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文献信息;各级领导在临汾视察、调研、工作的照片、讲话、题字、音像等档案资料;临汾籍或曾在临汾工作过的享有较高声望的教授、专家、学者、文学家、艺术家、有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和全国劳模、战斗英雄、革命烈士及担任省部(军)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官员在工作、生活及社会公务活动中形成的手稿和信函、笔记、论著、艺术作品、印刷出版物、证书、奖品、照片、音像、实物等;反映临汾风俗民情、民族宗教、物产资源、工艺美术、自然风光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的文献资料。
(五)其他记录和反映临汾各个时期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历史面貌的具有重要查考研究和保存价值的志书、碑帖、票证、印章、奖状(奖杯、奖牌、锦旗)、邮票、书画及名人家谱、族谱、著作、书信、日记、回忆录等文献资料。
征集方式
(一) 交存:各类资料出版、发行后,由出版单位或个人联系临汾市图书馆,并准备2-5 册(套),由临汾市图书馆工作人员上门征集,出版单位或个人也可直接寄送至临汾市图书馆。
(二)捐赠:凡自愿捐赠文献资料的,由临汾市图书馆向捐赠者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进馆的文献资料所有权归临汾市图书馆所有,捐赠者对其捐赠的文献享有优先使用权,临汾市图书馆在开发利用时将依法维护捐赠者合法权益。
(三)寄存:凡属于社会组织或个人收藏的文献资料不愿捐赠的,可以采取寄存的方式交由临汾市图书馆代为保管,寄存的文献资料所有权归寄存者,临汾市图书馆与寄存者签订《寄存文献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临汾市图书馆在征得寄存者意愿后进行开发利用。
(四)征购:经专家鉴定,具有重要历史和保存价值的文献资料原件,临汾市图书馆可以通过协商购买入藏,其所有权归临汾市图书馆,文献的处置和开发利用不再受原所有者限制。
(五)复制:民间团体或个人有属于征集范围且具有历史参考价值的文献资料,既不愿捐赠、寄存,也不愿出售的,可以联系临汾市图书馆进行复制;复制完成后,原件将奉还本人。临汾市图书馆在开发利用这些资料时,将明确标注原件出处。
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彩虹桥南200米(临汾市汾河文化生态景区内)临汾市图书馆。
联系人:郭老师 16636376665 孙老师 15935320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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