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临汾市图书馆消防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读者: 为保障图书馆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共同维护安全舒适的阅览环境,现就相关事项要求规范如下: 1、图书馆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入馆。 2、插座仅限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学习设备充电,充电时需全程看管,落实“人走断电”原则,离开时须拔下用电设备。 3、严禁在馆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4、严禁在图书馆内为充电宝、暖手宝、电热杯等电器充电。 5、闭馆时,请务必将充电宝等各类用电设备自行带离,严禁在存包柜、书架及场内任何区域存放。 6、严禁私自携带、摆放及使用各类插线板、电源转接排插等外接用电设备,所有用电仅可使用场地原有固定插座。 7、严禁擅自改装供电线路或私拉乱接电线,不得随意移动、拔插馆内电子设备。 8、发现异常(冒烟、异味等)立即断电并告知现场工作人员及时处置。 9、严禁在馆内垃圾桶或馆内任何地方随意丢弃内含充电电池的危险废弃物。 10、工作人员将定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违规行为将予以警告教育。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或财产损失的,图书馆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为了让读者有一个舒心、安心、放心的学习和研讨空间,请大家共同遵守和监督。 临汾市图书馆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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