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声音记录历史,用朗诵打动人心。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临图之声》栏目,我是馆员张涛。
今日为大家朗读的内容:大卫·格雷伯、大卫·温格罗《人类新史:一次改写人类命运的尝试》选段,思索人类社会的命运时,我们总会借助大历史的广角镜头。耳熟能详,甚至被默认为公理的人类发展叙事——从人人平等的狩猎采集小游群到现代民族国家,历经“农业革命”“城市革命”“国家起源”等关键节点——真的反映了事实吗?《人类新史》向我们揭示出,这或许只是一个现代版本的起源神话。
(选段内容)
为什么霍布斯与卢梭版本的人类历史都暗含了可怕的政治影响? 霍布斯模型的政治影响无须赘言。我们经济体系的一个基本假设就是人类归根结底是卑鄙和自私的生物,做决定时基于犬儒式的利己算计而非利他主义或合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充其量只能寄希望于对不断积累和自我膨胀的固有冲动施加更加精密的内部和外部控制。卢梭关于人类如何从原初人人平等的纯真状态坠入不平等的故事看上去更乐观(至少坠落前的状态要更好),可是如今它主要被用来说服我们:或许我们生活其间的体制是不公正的,但从现实角度来看,我们最多只能对它做一些小修小补。在这点上,“不平等”这个词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 在18世纪,对社会不平等问题的着迷是个相对新鲜的现象。它与欧洲突然被纳入了一种全球经济之后体验到的冲击与困惑息息相关;在这一全球经济中,欧洲长期以来只是一个非常小的角色。 事实上,“平等”和“不平等”这两个术语,直到 17世纪早期在自然法理论的影响下才开始通行起来。而自然法理论的产生,又主要源自欧洲发现新大陆后人们围绕其中涉及的道德和法律问题而展开的争论。 在许多社会中,似乎就包括了当时的美洲社会,拒绝乞食之人是非常不可思议的。对于17世纪在北美洲的法国人来说,情况显然并非如此,他们的底线共产主义的应用范围似乎相当有限,并没有扩展到食物和住所,这让美洲人深感震惊。但是,正如我们先前所见证的两种完全不同的平等概念的对立一样,我们在这里见证了两种完全不同的个人主义概念的冲突:欧洲人不断地争夺利益;相形之下,东北林地社会则保障了每个人都有办法自主生活,至少保证男男女女都无须屈居人下。就我们所说的共产主义而言,它的存在并不对立于个体自由,而是支持了个体自由。 欧洲人在北美五大湖区接触到的许多原住民政治制度也是如此。一切事务的运作都是为了确保没有人的意志会屈服于其他任何人的。只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美洲人对欧洲有了更多了解,而欧洲人开始思考将美洲人的个体自由理想转换到自己的社会之中意味着什么,“平等”一词才开始在他们的话语中占据一席之地。 “自由、平等、博爱”是法国大革命的战斗口号。今天,很多学科——哲学、政治学和法学的分支——都将“平等”作为其首要课题。每个人都同意平等是一种价值,却似乎尚未就这个词到底指什么达成一致:机会平等?条件平等?法律面前的形式上的平等? 由于这些问题都没有明确和公认的答案,使用“平等主义”一词导致了无尽的争论。事实上,就连“平等主义”的内涵都还是完全不清的。归根结底,使用这个概念并不是因为它具备任何真正的分析实质,而是出于17世纪揣摩自然状态中的平等的自然法理论家相同的原因:“平等”是一个初始默认条件,指的是那种人们想象中的剥除了所有文明外衣后剩下的原生质一般的人类群体。“平等主义”的民族是那些没有王公、法官、监督或者世袭祭司的民族,他们通常没有城市或文字,甚至最好没有农业。他们仅在一种意义上属于平等社会,那就是当所有最明显的不平等标志都缺失的时候。 因此,任何声称是关于社会不平等的起源的历史作品,实际上都是对文明起源的探究;相应地,这样的作品必然隐含着杜尔哥那样的历史观,也就是把“文明”设想为一个维系社会复杂性的系统,一方面保证了更大范围的整体繁荣,但另一方面也必定需要在自由和平等领域做出某些妥协。我们将试着书写一种不同的历史,这势必需要一种对“文明”的不同理解。 中石器时代地方文化世界的出现,使得一个相对自足的社会更有可能放弃季节性的分散,定居下来并形成某种从始而终、自上而下的等级制安排。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陷入僵局了。不过,这本身显然还是很难解释为什么任何一个特定的社会会实际陷入这种安排。我们回到了某种多少类似于“社会不平等的起源”的问题,但现在,我们至少可以更精准地聚焦于问题的真正所在。 正如我们反复观察到的那样,“不平等”是一个模棱两可的术语,事实上,它的模棱两可可致使“平等主义社会”这个术语的内涵并不完全清晰。通常,平等主义被否定性地定义为:没有等级制(认为某些人或某些类型的人比其他人要更优越的信仰),或没有支配与剥削关系。这已经相当复杂了,而当我们试图用肯定性的方式来定义平等主义时,事情就变得更为复杂。 你可能已经注意到这里有一个明显的问题。不同社会有时有着完全不同的价值体系,在一个社会中最为重要的东西,或至少所有人号称最为重要的东西,也许在另一个社会中不怎么重要。假设有这样一个社会,每个人在神面前都是平等的,但50%的人是没有财产因而也没有法律权利或政治权利的佃农。即使包括这些佃农在内的每个人都坚持认为人与神的关系才是最重要的,将该社会称为“平等主义社会”真的有意义吗? 传统认识还告诉我们,一旦出现物质盈余,就会有全职的匠人、战士和祭司染指部分盈余并以之为生(或者,就战士而言,他们会花大部分时间千方百计地尝试从彼此身上窃取盈余);商人、律师和政治家随时将不可避免地纷纷效仿。这些新精英将如卢梭所强调的那样,联合起来保护自己的财产,因此私有财产的出现将不可避免地伴随着“国家”的兴起。 “国家”这个术语在16世纪晚期才开始成为常用词,它是当时的一个叫让·博丹(Jean Bodin)的法国律师造出来的,此人著述颇丰,其中一部关于巫术、狼人和巫师历史的专著很有影响力(今天他更为人所知的是他对女性的深恶痛绝)。不过可能最早尝试系统定义这个词的是一个叫作鲁道夫·冯·耶林(Rudolf von Ihering)的德国哲学家。他在19世纪晚期提出,国家应该被定义为在特定领土范围内宣称垄断强制性暴力的合法使用权的机构(这个定义得到了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的认同)。基于这个定义,如果一个政府宣称占有一片土地,并坚称在其边界之内,自己是唯一能够通过代理人对人进行杀戮、殴打、残害或监禁的机构,或是如冯·耶林所强调的,能够决定还有谁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这些权力,那么这个政府就是“国家”。 “国家”的起源长期以来一直被追溯到古埃及、印加时代的秘鲁和商代中国,可事实证明,我们现在所认为的国家根本不是历史的常数。它们不是始于青铜时代的长期进化过程的结果,而更像是三种有着不同起源的政治形式——主权、行政和魅力型竞争的聚和。现代国家仅仅是支配的三种原则碰巧结合起来的一种方式,只不过这次叠加了一种概念,认为原属君王的权力掌握在了一个名为“人民”(或“民族”)的实体手中,且官僚政治的存在服务于上述“人民”的利益,而古老的贵族式的竞赛和荣誉摇身一变成为“民主”,常常以全民选举的形式出现。这不是什么历史的必然。如需证据,我们只需观察一下这一特定的安排现在正面临怎样的瓦解。正如我们指出的,如今存在全球性的官僚机构(公共的和私人的都有,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卫生组织到摩根大通和各种信用评级机构),却没有任何与之对应的全球主权或全球竞争性政治场域原则;而从加密数字货币到私人安保机构的一切都在侵蚀着国家主权。 至此,唯一可以明确的恐怕就是这一点了。我们曾以为“文明”和“国家”是结合在一起的实体,是历史打包传给我们的(只能接受或拒绝,一旦决定就无法回头),而现在历史证明,这些术语实际上指的是各种元素的复杂混合物,这些元素有着完全不同的缘起,而且当前正在彼此渐行渐远。从这个角度看,要反思社会进化论的基本前提假设,就是要反思政治这一概念本身。
历史不应该是禁锢思想的牢笼,而应该是启迪智慧的工具箱。《人类新史》最打动我的地方,是它让我们重新看见:我们不是被某种“历史规律”推向某个终点,而是拥有选择和创造的能力,我们的祖先曾大胆尝试无数种生存方式,实验、调整、创造不同的社会形态。今天的我们,是否还能像几千年前的人类那样,勇敢地质问:
“为什么一定要有国家?”
“为什么经济必须是竞争而非合作?”
这本书没有给出具体答案,但它打开了想象力的闸门。如果我们能重新讲述历史,或许也能重新书写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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